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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折

骨折的成因及處理方式

骨折
 

症狀:

大多為局部腫脹伴隨嚴重疼痛、動作受限或喪失、外觀異常,可能有瘀青產生,但若為壓迫性骨折或疲勞性骨折時,可能僅具酸痛感或動作穩定不佳的狀況。根據骨折型態及狀況決定是否需要開刀安裝內固定,過去內固定需要在骨折癒合後再次手術取出,但隨著技術進步,現在許多內固定器除非有造成不適或影響動作角度,不然不須開刀取出。另外若為不需要開刀的狀況,一般需要限制該區動作一段時間以確保癒合。


成因:

通常可分為1.閉鎖性骨折2.開放性骨折,如果以型態來分的話可分為1.線性骨折、2.粉碎性骨折、3.壓迫性骨折,大多為外力撞擊的意外所導致,例如車禍、跌倒、撞擊等,僅少部分為非外力所導致,例如骨質疏鬆(壓迫性骨折)或過度使用(疲勞性骨折)等,依照骨折部位以及型態,一般癒合期6周到6個月不等。


處置:

  1. 物理治療:降低疼痛增加血液循環,降低傷口疤痕組織形成

  2. 徒手治療:維持剩餘肌力、增加動作角度、改善組織腫脹,降低傷口疤痕組織形成

  3. 運動治療:癒合後增加肌力以及動作控制能力,避免代償性動作

  4. 護具:穿戴護具固定患部避免位移或二次傷害

  5. 手術處理:通常只要骨頭完全斷開成兩塊以上時都會採取手術裝置內固定器,但如僅骨裂、腓骨骨折或疲勞性骨折大多採護具固定的保守處理,此外,若是骨質疏鬆導致的壓迫性骨折,則須評估程度是否執行脊椎融合術手術進行內固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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